拜仁vs沃尔夫斯堡 www.iijcer.com.cn 機關工委工作職責
(一)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工作,按照區委的部署,負責制定區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;組織實施區委對區直工委(單位)黨的工作的批示和決定,督促檢查區直機關(單位)對區委、區政府重要會議、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。
(二)領導區直機關(單位)各級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、組織、作風建設,分類指導區直機關(單位)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。
(三)指導區直機關(單位)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的監督;定期了解各部門(單位)黨員和群眾對部門(單位)領導干部的意見;及時向區委反映各部門(單位)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情況并提出意見或建議;負責對區直部、委、辦、局黨員領導民主生活會進行檢查、監督。
(四)指導區直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;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直機關一般干部的理論培訓,指導區直機關(單位)黨組織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。
(五)負責區直機關(單位)黨組織及紀檢組織的設置和換屆選舉,負責區直機關黨組織書記的考察、任免和培訓工作,指導區直機關黨組織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。做好機關發展黨員和收繳黨費共工作。
(六)領導區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,按照《黨章》和有關規定,審查、處理違紀黨員和行政案件。
(七)協助區委組織部做好對機關干部進行培養、考核、選拔、任用、民主評議等項工作。
(八)領導區直機關工會、共青團、婦女等群眾組織工作。
(九)承擔區委、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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